深耕計畫的正式名稱是「災害防救深耕計畫」,是一個以全國各直轄市、縣(市)與鄉(鎮、市、區)為推動範圍的多年期防災計畫。
行政院在92年5月召開的中央防災會報第六次會議中決議,由中央政府提供技術經驗與資源,協助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來擬訂較為完整周全的防災計畫,因此在93至96年度間,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調查轄內可能發生的災害類型,並依照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內各單位的分工,修訂直轄市、縣(市)地區災害防救計畫,做為推動防災工作的規劃和依據,希望能提升本身防救災能力。
在各直轄市、縣(市)的防救災能力提昇後,中央政府更進一步思考到要如何提昇防救災第一線,也就是鄉(鎮、市、區)層級本身的防救災能力,地區防救災工作的推動必須仰賴直轄市、縣(市)與鄉(鎮、市、區)層級間緊密配合才能更為周延,但是當時鄉(鎮、市、區)層級的防救災能力明顯不足,缺乏一致性的計畫,也普遍較缺乏推動相關事務的專業人才,加上經費和資源相對有限,使得整體防救災工作的推動上仍有落差。
為強化鄉(鎮、市、區)層級之防救災能力,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於96年12月提報「災害防救深耕5年中程計畫」並經行政院核定,自98至102年間,以5年為期,提供經費補助與技術經驗,分3梯次協助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強化其鄉(鎮、市、區)層級之災害防救作業能力,因此各直轄市、縣(市)按其需求,挑選部分鄉(鎮、市、區)提報綱要計畫與細部執行計畫書,經過核定後來推動深耕計畫。
在執行完災害防救深耕5年中程計畫後,為延續並拓展深耕計畫的成效,使全國各鄉(鎮、市、區)之防救災能力均能提升,並使防災工作向下紮根,行政院於101年11月12日核定內政部再推動「災害防救深耕第2期計畫」,自103至106年將災害防救深耕5年中程計畫中沒有參與計畫的鄉(鎮、市、區)全都納入,並分為2梯次,每梯次3年來持續推動深耕計畫。
Ø 深耕計畫的目標與對象?深耕計畫推動目標,主要是參考「強化地區災害防救計畫3年中程計畫」的推動經驗,以及相關問題分析與預期計畫實施可能遭遇的限制來研擬。
深耕計畫主要對象則為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,由中央政府提供適當之資源、技術與經驗給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,透過招標的方式來尋覓具有防救災方面專業能力與經驗的協力團隊,整合防災資源與業務,積極協助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來推動深耕計畫中的各項工作。
綜合來說,深耕計畫(包含5年中程計畫和第2期計畫)的目標是:
1. 持續提升直轄市、縣(市)層級防救災能量
透過不同的課程內容,以教育訓練的方式提升相關人員的能力;協調與整合各機關之防救災工作,建立起溝通機制和聯繫管道;調查防救災物資、機具與專門技術人員等資料,彙整後建置於防救災物資資料庫中,用來提升直轄市、縣(市)層級防救災能量。
2. 確實掌握環境特性,建立鄉(鎮、市、區)層級地區災害防救計畫擬訂與執行體制
掌握環境特性、蒐集災害潛勢資料、評估地區災害特性、擬訂防災對策,並修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;對於高災害潛勢地區擬訂具體對策,及提出改善措施。利用災害潛勢資料結合歷史災情,繪製災害潛勢地圖,透過兵棋推演或實兵演練來驗證,地區災害防救計畫各種災害之應變機制,以及各編組體制是否完善與實際落實執行。
3. 強化鄉(鎮、市、區)層級災害防救體制
透過確認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與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在防救災工作上的任務與分工,並建立一溝通平台或定期召開會議,使各編組間協調、或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與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之間能合作進行防救災工作。每2年檢視並編修鄉、鎮、市、區地區災害防救計畫,完善災害防救體制;藉由教育訓練,提升公所人員的素養,以強化鄉(鎮、市、區)層級災害防救體制與作業效能。
4. 強化與充實災害防救圖資
繪製統一格式之防災地圖,將防救災資源登錄於資料庫或公開於網站上,因應地方政府單位災害防救工作需求,建置災害資訊系統;按照災害應變需求,繪製疏散避難路線圖、救災路線圖、防救災資源分布圖等防災地圖,並於適當地點設置防災疏散避難標示與看板,以及發送村(里)簡易疏散避難地圖予民眾。
Ø 深耕計畫與民眾有什麼關連?
深耕計畫的對象是負責防救災工作第一線的各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,期望能透過各工作項目的執行,來強化公所的防救災能力,且深耕計畫中部分工作與民眾有密切關係,如規劃疏散避難路線,設置防災看板、儲備民生物資、收容所及安全性評估等,可以讓民眾在遭遇災害時,參考防災看板上的避難路線來進行避難;又如調查收容所與評估安全性,可以在發生災害而需要進行收容時,提供民眾一個安全的保障。
其他包括:災害潛勢調查、修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、擬訂應變標準作業程序、辦理災害兵棋推演、調查防救災資源等工作,雖然與民眾沒有直接關係,但因為強化了地方政府,包括直轄市、縣(市)與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的防災能力,等於提供民眾生命與財產安全更為可靠的保障。
Ø 深耕計畫用什麼方式推動?
由於災害防救工作牽涉到許多專業領域,且深耕計畫的工作項目相當多,為使計畫推動順利,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需要專業的協力團隊來給予協助。因此由內政部編列經費補助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,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透過招標的方式,遴選具有專業知能與技術的大專院校、學術團體等來擔任協力團隊,由協力團隊輔導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執行各工作項目,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則提供相關資源,並管控計畫執行進度,在這個推動機制中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、協力團隊、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等三方各盡其責,期望使深耕計畫的工作能真正落實,進而提升防救災第一線-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的能力。
Ø 深耕計畫的工作項目有哪些?
1. 檢討直轄市、縣(市)與鄉(鎮、市、區)之災害防救分工與運作機制
主要目的是檢視直轄市、縣(市)與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在災害防救分工與運作機制,由協力團隊透過資料蒐集與訪談等方式,瞭解直轄市、縣(市)與公所內部各單位間災害防救業務分工,以及直轄市、縣(市)與公所跨層級的防救災工作分工情形等相關資料,藉此釐清不同層級及單位間災害防救業務分工情形,進行分析與探討並提出建議,一方面做為直轄市、縣(市)及公所在調整防救災業務分工的參考,另方面做為編修鄉(鎮、市、區)地區災害防救計畫時之參考。
2. 調查各鄉(鎮、市、區)之災害潛勢並提出改善措施
災害潛勢區代表可能發生災害的區域,本項工作是確認各鄉(鎮、市、區)之災害潛勢地區,做為未來推動各項災害防救工作之參考與依據,並針對潛勢地區研擬改善措施。透過災害模擬、歷史災例資料蒐集、現地勘查等方式確認災害潛勢地區,由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、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以及協力團隊三方,共同針對各災害潛勢地區擬訂短、中、長程改善措施,並將改善措施納入鄉(鎮、市、區)地區災害防救計畫,做為後續推動防救災工作的目標。
3. 建置鄉(鎮、市、區)防災電子圖資
防災電子圖資在防救災工作上有多種用途,本項工作主要目的為建置統一格式防災電子圖資,提供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相關業務人員在規劃防救災工作時使用,首先蒐集基本圖資、災害潛勢、防救災資源分佈等相關資料,並根據各公所之需求與狀況,繪製防災電子圖資,圖資的種類概略包括淹水、土石流等災害潛勢圖、防救災資源分佈圖、防救災資源運送道路圖、疏散避難路線圖等,實際產出圖資因各公所需求及情況將略微不同。
4. 修訂鄉(鎮、市、區)地區災害防救計畫
地區災害防救計畫是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執行防救災工作的基本計畫,在災害防救法也明文規定每兩年必須編修該計畫。本項工作主要目的為協助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修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,過去在尚未有深耕計畫時,部分公所的防災計畫內容較不完整,包括:欠缺災害潛勢資料、未明訂分工、對部分災害無相應措施等情形。在深耕計畫的協助下根據公所的情況及需求、釐清各單位任務分工,研擬鄉(鎮、市、區)層級地區災害防救計畫,其內容包含:災害潛勢資料、潛勢地區改善措施、災害防救各階段各單位應負責的工作、防救災資源相關資料、執行情形之檢核方式等。
5. 編訂鄉(鎮、市、區)各類災害標準作業程序
標準作業程序(SOP,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)是各項作業的標準流程。本項工作主要目的是協助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能建立各類災害標準作業程序,使其能夠有健全而有效率的災害應變機制。由協力團隊蒐集資料,檢視公所現有作業程序是否不足或需要進行調整,而後根據實際應變情形以及公所的需求,研擬各類災害標準作業程序,其內容概略包括應變中心開設進駐、各單位分工、協調聯繫、疏散撤離、收容安置等程序。
6. 編訂防救災教育訓練教材並辦理訓練,以提升防救災人員的素養
本項工作是透過教育訓練的方式,增進防救災相關業務人員的知能,及強化災害防救能力,由協力團隊調查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、公所人員,以及村里長、里幹事等不同對象在防救災知能上的需求,蒐集相關資料並邀集專家學者編訂教材,而後針對不同對象開設不同班別的教育訓練課程,來增進相關人員的知能,部分直轄市、縣(市)還採用了學習護照、數位化教材等方式來做為輔助。
7. 調查直轄市、縣(市)及鄉(鎮、市、區)的防救災資源
整合防救災資源將有利於災害應變時進行資源調度,本項工作主要目的是掌握政府及民間救災資源,包括救災人力方面的專業技術人員或民間志工團體,以及機具、裝備、物資等,透過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各局處,以及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調查防救災資源種類與數量,並利用EMIC(應變管理資訊雲端服務系統,簡稱EMIC)登錄資源資料,將各項資料加以彙整,便於災害來臨前針對防救災資源的配置進行預先規劃,以及應變時進行協調與調度。
8. 擬訂物資儲備機制,並與民間廠商簽訂民生物資相關合約,於災時提供必要用品
平時儲備民生物資可以在災害來臨時,提供民眾生活的必需物品,本項工作是協助公所建立完整的物資儲備機制,包括儲備物資、簽訂民生物資開口契約,以及建立緊急採購機制等方式,確保災害來臨時有充足的物資來應付所需,同時也檢視物資儲備場所是否完善、開口契約的廠商能力是否足夠,並建立維護管理方式,藉此建置完整的物資儲備機制。
9. 評估避難場所收容能量
避難收容場所是提供災時民眾緊急疏散避難的空間,本項工作目的為健全疏散避難之機制,蒐集與調查既有收容場所相關資料,包括空間大小、設施、位置、安全性等相關資料,彙整後建立資料,詳細列出可收容人數、空間與設施、位置與地址、管理人員與聯絡方式等資訊。同時評估收容能量是否足夠,若不足時則考慮投入資源增設,並根據不同類型災害,擬定避難收容場所開設、運作等機制。
10. 規劃危險區域避難逃生路線、於避難收容處所鄰近設置防災看板
設置避難逃生路線防災看板,主要目的在於災來臨時引導民眾離開危險區域,抵達安全的避難場所。設置步驟,首先依照災害潛勢等相關資料確認危險區域,再來根據公所的需求規劃防救災道路及路線,最後針對具有災害潛勢之地區設置防災看板,標明避難路線與避難場所等相關資訊,透過圖資看板引導民眾迅速且安全進行避難逃生。
11. 辦理公所防救災應變演練
透過應變演練可以讓公所防救災人員熟悉應變作業,在面對真正災害時能迅速有效率進行應變工作,也直接提升了公所在災害應變時之能力。本項工作主要是採用兵棋推演的方式,先行規劃應變演練相關事宜,包括推演目標、推演項目及程序、推演時間及地點、參與單位及人員、考評等內容,而後辦理於公所辦理災害應變兵棋推演。在推演後立即進行檢討,瞭解過程中有哪些不足與待改善處,同時透過檢討來修正地區災害防救計畫及災害標準作業程序,使災害應變機制能更加以健全。
12. 繪製村(里)簡易疏散避難路線圖
為使民眾瞭解住家鄰近的避難收容處所位置,以及避難逃生的方向,在深耕計畫中由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與協力團隊,協助各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繪製村(里)簡易疏散避難路線圖,標示各村(里)收容避難處所的位置與相關資訊,以及避難的方向和路線等,民眾可以至各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的網頁上查詢到相關資訊,以利災害發生時依循該地圖至收容場所避難。
13. 建立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防救災應變機制
強化應變機制目的係指使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在進行災害應變時,更迅速且有效率展開應變行動,對於民眾生命財產更有保障。本工作項目主要目的是強化公所應變機制,涵蓋了軟硬體與硬體,軟體部分包括:公所的應變中心開設等級、地點、進駐單位、人員通知、任務分工、簽到管制、災情通報、查證與處置、管制等及回報等作業與機制進行研擬,建立起完善的應變機制;硬體部分則是:針對災害應變中心的空間、設備、設施等進行檢視,瞭解是否能於應變時提供所需足夠的功能,並給予補助來添購必需的資通訊設備。
14. 修訂災情查通報與疏散措施等作業流程
災情查通報與疏散措施是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在應變時的主要工作,透過檢視目前公所在災情查通報及對民眾疏散的流程與機制,由協力團隊協助修訂相關規定及措施,使公所在應變時能依據相關作業流程迅速採取行動,並透過兵棋推演或實兵演練來檢討修正各作業流程。又災情查通報並非單一單位之工作,因此不同層級與不同單位間的查通報流程亦重要,透過整合與彼此間通報,得以讓災害應變能更有效率。
15. 協力團隊於直轄市、縣(市)災害應變中心開設時協助研析預判災情
為了提升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的應變能力,在災害來臨時,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的災害應變中心開設時,由協力團隊提供專業的災情預判相關資料,如颱風動態、河川水情、降雨分布等,以及哪些地區可能受災等資訊,並協助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判讀分析資料,做為應變決策時的參考。
16. 其他創新作為
地方政府在推動深耕計畫期間,也會依據自身需求,發揮創意推動各種防災工作,例如防災公園的規劃、資訊平台、防災地圖年曆、桌曆、設計發放緊急逃生包,以及配合防災社區專案,輔導公所推動防災社區工作之執行等。
Ø 深耕計畫的下一步?透過98年到106年兩期深耕計畫之執行,已有效強化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之防救災能量,為更進一步強化各直轄市、縣(市)及村(里)社區對於災害之韌性及提升民眾自救、互救防災意識,行政院106年7月12日核定於107至111年推動「災害防救深耕第3期計畫」,除持續精進災害防救深耕第1、2期計畫產出成果,並開啟防災士培訓制度、韌性社區、強化直轄市、縣(市)韌性及公所區域治理等新興防災課題,透過相關試辦工作完善上開機制,以強化社區自主防災能力,提升我國對於災害之韌性。
一、深耕第3期計畫目標:
1. 持續提升地方政府推動防災工作的能力
仙台減災綱領的指導原則之一:「雖然國家和聯邦政府在啟動、指導和協調的角色十分重要,但仍需適當授權給地方政府和當地社區進行減災,包括適切地提供資源、誘因和決策的責任」。深耕第3 期計畫的目標恰與此原則不謀而合,期望各地方政府透過協力團隊的協助,運用深耕第1、2 期計畫成果基礎,建立各項推動機制,持續提升地方政府推動防救災工作的能力,促使各層級深耕夥伴們在防災工作上持續成長,也能夠減少地方政府對於協力團隊的依賴。另外,詳盡地規劃工作執行方式,使計畫成果能夠被實質被運用,達到各工作項目預期之效果。
2. 強化地區災害韌性及培訓防災士
為能夠因應大規模災害,必須建構地區災害韌性發展的架構並在減災方面研擬對策,以深耕計畫的工作項目為工具,利用災害想定進行脆弱度評估,配合兵棋推演,盤點地方防災能量及整合基層防救災組織和資源,加強橫向連結,找出防救災資源的缺口,研擬相應對策。再加上推動韌性社區,並擷取日本防災士與防災介助士的特點,以能協助社區防災工作的推動,建置防災士培訓機制及協助培訓種子教師及防災士,透過防災士深入村( 里)社區以深化防救災能量,強化全民防災意識,藉此強化各地區對災害的韌性,進而達到減災的目的,提升對於大規模災害的因應能力。
3. 推廣與促進民間團體與組織參與災害防救工作
透過廣泛而多元管道來推廣,提升民眾風險(防災)意識,使其能重視防災,進而鼓勵民眾來參與防救災工作;促進與整合民間志工團體、邀集企業參與防災,將自助、共助、公助的能量導引至地方政府,以彌補其人力和資源的不足。在仙台減災綱領中也提到「減災需要整個社會的參與和夥伴關係,對於易受災害影響的族群,尤其是赤貧人口,應提供強化訓練,同時賦予包容性,易於接近和無差別待遇的參與。所有政策和實務上皆須考量性別、年齡、殘疾和文化觀點;並鼓勵女性和青年領導力,為此應特別注意改善公民有組織性的志願工作」,深耕第3期計畫的目標以此精神,透過社會的參與和夥伴關係來強化深耕計畫各工作項目推動的力道。
4. 建立計畫評估指標
透過評估指標,評估直轄市、縣(市)與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辦理計畫災害防救業務運作能力提升程度,除可以發掘防災工作待補強處,繼而引入民間團體與企業能量參與地方政府防災工作等,期望藉由建立評估指標取代以往傳統書面評核方式,帶入地方政府自評機制為主、中央評核為輔,以減少基層防救災人員準備評核之負擔。
以上資料出處為:內政部消防署深耕計畫資訊網